提前看《庆余年》VIP也得掏钱?法院判了:爱奇艺违约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刘苏雅

2020-06-03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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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庆余年》热播之时,爱奇艺平台同时上线了超前点播服务,被网友戏称为“VVIP服务”,要想比其他VIP会员更早地看到后续剧集,可以额外花费每集3元或一次性支付50元看全片。爱奇艺黄金VIP会员吴先生对此不满,认为爱奇艺此举违反了对“热剧抢先看”权益的承诺,于是起诉至法院。

6月2日,这起案件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认为,爱奇艺单方增加超前点播条款,实质损害了黄金VIP会员的主要权益,构成违约。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协议新增的超前点播条款对吴先生不发生效力,爱奇艺需在判决生效后继续向吴先生提供15日的黄金VIP会员权益。

法院:商业模式不得违法,爱奇艺构成违约

2019年6月,吴先生花费178元续期了一年期的爱奇艺黄金VIP会员,享有“广告特权”及“VIP会员热剧抢先看”等权利。2019年12月,《庆余年》开播,但吴先生发现剧前仍需手动跳过“会员专属广告”,且如果想要先于他人完整收看全剧,需要每集额外付费3元,或一次性支付50元解锁全部剧集。

因认为爱奇艺单方修改用户协议,增加超前点播收费的条款,损害了VIP会员权益,吴先生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VIP会员协议》中部分格式条款无效,爱奇艺应取消超前点播功能,保证VIP用户“热剧抢先看”权益并承担诉讼费用。

庭上,爱奇艺辩称,在超前点播功能退出前后,VIP用户相比于普通用户均可抢先看6集,推出新功能并非损害VIP权益,而是满足用户多元化服务的需求。

经审理,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当庭宣判。法院认为,作为互联网文化产品服务的提供者、服务者,网络视频平台基于消费意愿推出的“会员制”服务模式,催生差异化、适配型服务,属于正常经营范畴,本无不妥,但商业模式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爱奇艺公司使用格式条款变更合同,应以不损害用户利益为前提。爱奇艺在《庆余年》播放过程中推出付费超前点播模式,显著降低了黄金VIP会员的娱乐感和满足感,实际损害了黄金VIP会员的主要权益,故其单方增加相关条款,对吴先生不发生变更合同的效力。爱奇艺违反了对吴先生“热剧抢先看”的承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综合全案情况,北京互联网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确认涉案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新增的超前点播条款对吴先生不发生效力,且爱奇艺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吴先生连续15日提供黄金VIP会员权益,并承担公证费用1500元。

庭后,本案主审法官,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张雯表示,网络视频提供者推出新型运营模式应当鼓励,但其单方变更条款不应不损害相对方的权利,这既是考虑到用户权益,也考虑到平台健康发展需求。希望此案的判决结果,能为各方提供法律判断的指引。

原告坦言很幸运!爱奇艺则称保留上诉权利

昨日宣判后,爱奇艺官方发布声明称:超前点播模式的推出,是为了满足用户日益多元的内容观看需求,感谢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法庭没有否定我们的探索和尝试,肯定“超前点播模式本身并无不妥”。我们会不断完善产品和服务,给大家带来更好的体验。对于其他判决信息,我们保留上诉的权利。

吴先生则在宣判后的第一时间发布微博称“赢了,谢谢法官”。稍晚,他又发布长微博对判决进行了梳理,表示“对于判决的内容以及法庭的论述,我是比较满意的”。

作为一名律师,吴先生从法律专业的角度逐条分析了法院的判决结果。他认为,爱奇艺擅自增加超前点播条款,法院认定对他本人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实际上,对于所有2019年12月8日之前已经开通会员的用户都不发生效力。只不过合同诉讼有相对性,这次的诉讼结果只能针对其个人,不能惠及大多数人。

在微博结尾,吴先生也表达了自己此次诉讼的感受:

“我本职工作是一名律师,平时也有很多诉讼,拿过的胜诉判决也不少,但是这一次胜诉,让我对于法律和法院对于“公平”的把握有更深刻的体会。

此次诉讼,耗费了我比较大的精力,但是也是我珍贵的回忆,是一次非常难忘的记忆。

能在裁判文书网上留下这浓墨重彩的一笔,这都是法律赋予我的,赋予了我一个普通公民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的机会。

活在这个时代,很幸运。“


编辑:匡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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