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港国安法”,刚刚林郑月娥再重申三点意见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北京日报客户端特派香港报道组

2020-06-02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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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回应媒体关注的“涉港国安法”立法及美国威胁制裁等问题。林郑月娥说,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在香港正不断上升,现在香港已不是rule of law (以法管治),而是rule of fear (恐惧管治)。中央关心所有市民,没有可能视而不见、漠不关心。

今天会场的背景主题为“保一国两制,还香港稳定”。林郑月娥说,在过去的几天里,外国政府和政客有很多失实言论、无理指控。对此,香港特区政府已经多次发出新闻公报,多位特区政府司局长也就此接受了媒体的采访,包括她本人也在社交媒体上发文做出了澄清。她今天要表达的意见只有三点:

第一,国家安全是每个国家主权的体现、治权的基础,对于限制危害国安行为的法律,香港不是完全没有,但明显非常不足。

第二,我们自己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自己的《国家安全法》。照理,这个“国安法”应该适用于国家的每一个角落,但是由于“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原因,通过《基本法》23条授权香港自行立法。然而,香港受限于种种原因至今未能落实,一段期间内也很难通过本地立法。

第三,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在香港正不断上升。过去一年发生什么事大家都很清楚,“港独”行为、外国干预、颠覆政权活动,让市民活在惶恐中。现在已不是rule of law (以法管治),而是rule of fear (恐惧管治),包括怕被“私了”、起底等。中央关心所有市民,没有可能视而不见、漠不关心。


编辑:谢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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