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家庭子女在东城入学,租房时间应不晚于2017年5月1日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牛伟坤

2020-04-28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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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刚刚发布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细则明确:无房家庭,长期在东城区工作、居住,符合在东城区同一地址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东城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本市非东城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申请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需到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入学办公室进行注册申请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通过北京市住房管理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后,东城区教委将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在东城区内多校划片为其安排入学。

租房时间应不晚于2017年5月1日

东城区还发布了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审核实施细则。

东城区教委表示,本市非东城区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长期在东城区工作、居住,符合在东城区同一地址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东城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本市非东城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申请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审核申请人须提供本人在东城区务工就业、在东城区实际居住、全家户口簿、在京无房等相关证明材料。

东城区明确,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应在北京市无房且三年内在北京市应无房屋产权,包括商品房、安置房、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小产权房、宅基地等任何使用性质的房屋交易、转让记录等,并经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和住房管理部门核实属实。

其中,就实际居住地而言,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应在东城区同一地址单独承租房屋且在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并提供登记备案编号。租房时间应不晚于2017年5月1日。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的安全。租住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地下室、过道房、车库房、违法建筑(违规开墙打洞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直管公房、军产房无效。凡不符合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审核条件。

适龄子女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审核申请人一方应在东城区实际居住、在东城区有合法稳定工作并正常连续缴纳社保。


编辑:徐慧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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