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入境“非四类人员”隔离期这样规定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任敏 张航

2020-04-20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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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依法防控境外疫情输入最新情况。

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副局长周宇辉介绍,关于入境人员的隔离问题,按照目前规定,“非四类人员”(既不是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也没有出现发热等症状,也不是密切接触者)由第一入境点的所在省份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等隔离期满之后,及时返回居住地,不需要再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而在隔离期间主动接受了实验室检测,符合转为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回到居住地之后,还要按照规定,要隔离医学观察满14天之后才能解除隔离。


编辑:高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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