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受疫情影响的严重困难流动人口由当地实施临时救助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任敏 刘欢

2020-04-10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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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完善疫情期间困难群体的政策保障工作情况。

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将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或者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会上,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一级巡视员伊佩庄介绍,为了确保将中央的部署落到实处,民政部已经出台了具体政策。

一是要求基层工作人员加强走访探视和其他形式的信息沟通,及时了解现有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家庭生活状况,主动发现重点关注疫情感染家庭的生活困难,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救助。

二是优化简化低保和临时救助的审核审批程序,保证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比如说暂停入户调查环节,开通网上办理渠道,暂停开展低保对象的退出工作,加大乡镇审批权限和乡镇救助备用金数额,实行先行救助等等。

三是创新救助措施,要求放宽户籍地申请限制,对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流动人口,由当地乡镇、街道或者县级民政部门实施临时救助,对患新冠肺炎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对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根据需要直接发放临时救助金。对有需要的困难群众提供照料服务或者发放生活、防疫物品。


编辑:高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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