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调整为二级响应,已有6省调整应急响应级别
北京日报客户端 | 作者 胡良光 汪棹桴

2020-02-24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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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广东省决定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广东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0年2月24日9时起,将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请广东省各地继续按照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根据地区特点和疫情形势精准施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据了解,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后,中国内地31个省区市全部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截至24日上午9点,已有6省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分别是甘肃、辽宁、贵州、云南、山西、广东。其中,山西、广东调整为二级响应,其余四省调整为三级响应。

2月21日14时起,甘肃省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2月22日9时起,辽宁省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2月23日24时起,贵州省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2月24日零时起,云南省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2月24日零时起,山西省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二级应急响应”。

2月24日9时起,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编辑:谢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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