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一部:这些行为均属于暴力袭警,从重处罚!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林靖

2020-01-10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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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公安部通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的有关情况,明确袭警行为的入罪标准,并加大惩处力度。

会上,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表示,这是我国第一部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的专门惩处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因为特殊的工作性质,民警在依法履职过程中时常遭受违法犯罪分子的暴力侵害,甚至是打击报复。袭警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侵害了民警的人身权益,更是对社会正常管理秩序的破坏,从根本上损害的是国家法律尊严和政权权威。为此,公安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于2019年12月27日印发并施行该《指导意见》,体现了司法机关对袭警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惩治、绝不姑息的决心和态度。

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孙萍介绍,该《指导意见》对适用暴力袭警的情形、从重处罚的情节等内容予以明确规定,突出实际可操作性,体现了对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惩,有助于遏制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多发趋势。主要包括六方面:

一是明确了袭警行为的入罪标准。《指导意见》将暴力袭警界定为针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行为,适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对于实施暴力威胁,但未实际攻击民警的则适用一般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体现了区别对待。同时,对醉酒后袭警,教唆、煽动他人袭警、为他人实施袭警行为提供工具、帮助,以及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等情形的适用规则也作了明确规定。

二是加大了惩处力度。针对袭警手段残忍、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影响恶劣以及具有同类前科等7种情形,在适用“袭警从重”的基础上酌情再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三是规定了构成其他严重犯罪的处理原则。袭警违法犯罪行为往往同其他犯罪交织在一起,《指导意见》明确了实施袭警行为,同时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枪支罪、抢夺枪支罪等严重犯罪的从重处罚原则。

四是明确了对民警非工作时间履行职务和非执行职务期间的保护。《指导意见》规定,民警在非工作时间,依照《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履行职责的,应当视为执行职务。《指导意见》还规定了,在民警非执行职务期间,因其执行职务的行为对其实施暴力袭击、拦截、恐吓等行为的定罪处罚原则。

五是明确了公检法机关办理此类案件的工作要求。《指导意见》要求公检法机关严格履行职务,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开展对此类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确保案件得到快速处理,准确定性,犯罪分子得到依法严惩。

六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指导意见》向社会揭露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危害性,引导人民群众遵守法律、尊重执法者。

孙萍表示,下一步,公安部将会同最高法、最高检抓好《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指导意见》规定,依法严打袭警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公安部将继续深入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民警执法行为,落实执法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实战技能培训,提升民警防范、应对和处置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能力。


编辑:曾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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