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万事开头难到开头也不难,开办企业税总给出“五减”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赵鹏

2020-01-03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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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刚过,税务总局就送出了今年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个大礼包。从万事开头难到开头也不难,记者1月3日从税务总局获悉,在2020年6月底前,国内企业的开办涉税事项办理将全部实现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次办结。企业开办首次办税时申领增值税发票时间也被进一步压缩,有条件的地区将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

减事项、减表单、减资料、减流程、减操作,税务部门今年新推的“五减”将企业开办事项由部门间“串联”的先后办理转变为“并联”的同时办理。

在减事项后,新开办企业时,纳税人依申请办理的事项仅包括登记信息确认、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发票领用等6个事项;税务机关依职权办理的事项为主管税务机关及科所分配、税(费)种认定等2个事项。

税务总局要求,除上述事项之外,各地不得擅自增加其他事项作为企业开办事项。

为了减表单,这次税务总局决定推行企业开办“一表集成”。企业开办首次申领发票涉及相关事项所需填写、确认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等多个表格,全部集成至《新办纳税人涉税事项综合申请表》,由纳税人一次填报和确认,实现企业开办“一表集成”。

通过进一步减少报送资料,今后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集办税人员实名信息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实名信息的,将不再重复采集。企业办税人员已实名的,也可不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与此同时税务部门将允许资料容缺办理。企业在开办过程中印章等资料不全,但不直接影响事项办理的,税务机关可为企业先行办理开办事项,纳税人后续补充报送。

很快新办企业又将享受到进一步减化后的线下办理流程。因为一方面金税三期系统新增了“企业开办(优化版)”功能,将企业开办首次办税涉及的系统功能、流程进行整合,实现税务人员在一个模块操作完成各相关事项的操作;另一方面各地通过改造电子税务局等系统,将企业开办涉税事项实行一套资料、一次提交、一次采集、一次办结。

智能化办税也将减少纳税人的操作繁琐程度。通过运用信息化的手段,这将辅助实现主管税务机关发票用量的自动核准,减少纳税人、税务干部的人工操作步骤。

记者了解到,在服务新办企业方面本市已经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为了提升初创企业的办税便利度,市税务局与市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去年已经联合出台了《关于提高企业开办效率的通告》,推出了新办企业初次领票再提速,以及系统审批即时办结等一系列服务。

如今在本市,以前需要花费几天时间周转几个部门才能办理的登记、刻章、领票事宜,现在不到20分钟即可同时在线上提交办理,北京企业开办最快一天就能全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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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税滞纳金无需再“配比”缴纳

直击纳税人反映强烈的堵点痛点难点,为了改善税收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我国正式取消了欠税与滞纳金的“配比”缴纳要求。记者3日从税务总局了解到,该局出台了《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这将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的相关资金问题。

今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纳税人等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

按照规定,此前纳税人缴纳欠税时必须以“配比”的办法同时清缴税款和相应的滞纳金,不得将欠税和滞纳金分离处理。例如A公司产生欠税200万、滞纳金40万,若A公司筹集120万用于清缴欠税,根据“配比”要求,此120万中用以缴纳税款的部分为100万、用以缴纳滞纳金的部分为20万。此次“清欠”后,A公司还有欠税100万、滞纳金20万,并按100万欠税为基数继续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

为此《公告》规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按照《公告》规定,上例中A公司可以先将120万全部用以缴纳税款,这样“清欠”后A公司还有欠税80万、滞纳金40万,并按80万为基数继续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

换言之,由于基数减少了,纳税人最后需要缴纳的欠税和滞纳金总额也得以相对变少。

企业投标上市等可开《无欠税证明》

如今信用早已成了企业安身立命和扩大发展的最重要资产之一。今后纳税人因境外投标、企业上市、企业合作等需要,就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无欠税证明》了。记者3日获悉,税务总局就此发布了《关于开具〈无欠税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这次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规定了纳税人申请开具《无欠税证明》有关事项,并明确了相关业务流程。

据了解,《无欠税证明》是指税务机关依纳税人申请,根据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所记载的信息,为纳税人开具的表明其不存在欠税情形的证明。

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无欠税证明》的,办税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直接申请开具,无需提供登记证照副本或税务登记证副本。

对于未办理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单位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登记机关发放的登记证照副本或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纳税人则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据了解,该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摄影:岑明


编辑:匡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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