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这项关于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的大事,各地须督查落实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任敏

2019-12-20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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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透露,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向各省级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明确2020年要把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作为督导检查的重点,如发现政策落实不到位,将以约谈、问责等多种措施督促整改。

关于教师工资水平,相关法规和中央文件一直有明确规定,《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要求,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也明确,须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今年6月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也提到,应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本次通知指出,各地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和中央有关文件当中要求的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相关规定,要按照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在年终为公务员发放奖励性补贴以及安排下一年度财政预算时,务必要统筹考虑义务教育教师待遇的保障问题。

各省、区、市要于明年上半年,对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组织督导检查,对发现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采取约谈、问责等多种措施督促整改。


编辑:匡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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