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接机”事件中,“听话”司机被开除,冤不冤?
北京日报微信公众号 | 记者 苏越

2019-12-11 09:31


热点

昨晚,上海机场公布

“救护车闪着警示灯接机”事件

详细经过及最新处理结果

多名责任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其中两名涉事驾驶员被予以

行政开除、行政记大过处分

这一处罚结果引网友争议

“奉命行事”被处罚

他们到底冤不冤?

员工私用救护车接机

上海机场称“严肃处理” 网友不买账

12月7日,网上热传的一段“沪N牌照救护车闪着警示灯接机”的视频引发关注。视频中,几个年轻人将一堆购物袋搬上一辆正在闪着警示灯的救护车。

7日晚11时许,上海机场集团官微@航旅直通车-上海机场 回应此事,称网传视频中的这一幕系浦东机场当班员工私自违规使用救护车,将按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

北京日报(ID:Beijing_Daily)记者注意到,网友对这一回应并不买账,纷纷要求机场公布处理结果。

有网友直言:“鞭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渐渐就没了威慑力。”

最新通报引网友点赞

“写得很详细,让人心服口服”

12月10日晚9时许,上海机场公布了此事的详细过程及处理结果。

经核查,12月7日傍晚,浦东机场飞行区管理部科长俞某打电话给消防急救保障部救护车驾驶班驾驶员闵某某,让他安排一辆车到1号航站楼到达层出口处接与他妻儿同行的3名从国外旅游回来的朋友,将3人接驳至浦东机场场区内停车场。

闵某某表示现在只有救护车,俞某未提出异议,闵某某遂擅自让同为当班的驾驶员乔某驾驶救护车前往接人。俞某妻儿一行5人过海关后在到达接客区与俞某碰头,俞某安排3名朋友坐上救护车,其携妻儿自行驾车离开,乔某将3人送到浦东机场场区内停车场后将救护车停回车库,3人驾驶自己车辆从停车场离开。

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企业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直接责任人、管理责任人、领导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对直接责任人浦东机场飞行区管理部科长俞某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行政开除处分,对浦东机场消防急救保障部救护车驾驶班驾驶员乔某给予行政开除处分,对浦东机场消防急救保障部救护车驾驶班驾驶员闵某某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对管理责任人浦东机场消防急救保障部救护车驾驶班班长徐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浦东机场消防急救保障部科长钟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对领导责任人浦东机场消防急救保障部总经理助理单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浦东机场消防急救保障部总经理奚某某、党委书记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浦东机场分管副总经理张某某进行诫勉并责成其向机场集团党委作出深刻检查。

网友纷纷为这份通报点赞,“写得很详细”“相关人员严格问责,让人心服口服”。

对涉事驾驶员的处罚再引争议

北京日报(ID:Beijing_Daily)记者注意到,涉事驾驶员乔某、闵某某分别被予以行政开除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在评论区里,“对两名驾驶员的处罚是否过重”再次引发网友讨论。

有网友表示,两名驾驶员只是奉领导的命令行事,错不至于被开除。

也有网友表示,司机不冤。明知违规还照样去做,“奉命行事”不是免责理由。

有网友直言,明知领导发出的命令违规,是听还是不听?“两头难受,太难了。”

甚至有网友给出了“保命建议”。

北京日报微评:

莫让原则性问题变“两难选择”

“领导发出的命令违规时,到底该不该听?”这本是一个没必要讨论、不需要犹豫的问题,却在一些时候成了“两难选择”。

网友对涉事驾驶员被处分抱冤,不是在质疑规则本身,更多的是对其两难处境的同情。因为他们从驾驶员身上,看到了那个同样在工作中小心翼翼地看领导脸色行事、唯唯诺诺不敢出声反抗的自己。

处罚是警示,面对过去,更面向未来。希冀有更完善的制度保障和良好的工作氛围,让底层员工再遇到类似的事情时,能有更多地对领导说“不”的勇气。


编辑:苏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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