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男子砍伤17名小学生一案开庭审理,将择期宣判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田超

2019-12-06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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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发布消息,2019年12月6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对被告人崔振江“3.14”故意杀人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2019年3月14日下午,被告人崔振江在唐山市丰润区光华道小学附近持刀砍伤数名上学途中的学生,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

庭审中,依法严格进行了法庭调查、庭审质证、法庭辩论和当事人最后陈述等诉讼程序。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媒体记者旁听了庭审。

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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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4日13:26分,在丰润区光华道小学附近,发生一起上学途中伤害学生案件。丰润区警方迅速处置,犯罪嫌疑人已得到控制,受伤学生第一时间被送往医院救治。案件发生后,丰润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唐山市、区两级主要领导和公安、卫健、教育等相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救治和调查工作。住院接受治疗的17名学生均无生命危险。从警方获悉,犯罪嫌疑人崔振江,男,54岁,丰润区纺织社区人。


编辑:田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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