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6 20:38
12月6日,教育部官网发布《关于拟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学校被评议并获得通过,从今天12月6日至20日向社会公示,其中独立学院转设3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6所。
教育部透露,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学校获得通过,其中独立学院转设3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6所。
教育部拟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名单:
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本科学校(3所)
1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转设为浙大城市学院
2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转设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3 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转设为新疆科技学院
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6所)
4 辽宁理工职业学院
5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6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7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8 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
9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6日至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