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2021年起防污重点区域拟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19-12-03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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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工信部就《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提出,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制定将新能源汽车研发投入纳入国有企业考核体系的具体办法。制定将新能源汽车研发投入纳入国有企业考核体系的具体办法。

全文如下:

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12月9日前反馈工信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联系电话:010-68205644

传    真:010-66013708

电子信箱:qiche@miit.gov.cn

附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2019年12月3日


编辑:高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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