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安徽、广西三省三厅官被提起公诉
北京日报客户端 | 作者 徐慧瑶

2019-11-27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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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下午,最高检公布吉林、安徽、广西三名厅级干部被提起公诉的消息。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谢茂田(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四平市人民检察院向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四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谢茂田在担任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松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姚卫东(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向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淮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8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姚卫东利用担任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法规审计部主任、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并以报销虚假发票等方式侵吞公款,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原副巡视员郑建林(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郑建林利用其担任广西水电工程局局长、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电缆采购、项目承揽与转让、贸易合作、劳务承包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蔡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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