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聪名下房产车辆存款被法院查封
北京日报客户端 | 作者 安然

2019-11-22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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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二中院上午透露,因王思聪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还款义务,法院现已查封他名下的房产、车辆和银行存款。

11月4日,王思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5亿余元。法院已在11月19日向王思聪下达了限制消费令。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显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04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王思聪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因王思聪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因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此前,王思聪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下达限制消费令,但此限制令日前已被取消。

今天上午,北京市二中院召开执行主题的新闻通报会。法院表示,该案立案执行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思聪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调查。因王思聪未按执行通知书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已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查封王思聪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目前,王思聪已依照法院发出的财产申报令,向北京市二中院申报财产。

法院表示,将根据法律规定,核实被执行人王思聪申报财产情况,并结合双方协商情况,依照法律规定,适时采取相关措施。


编辑:高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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