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9 17:57
11月19日下午,宁波交警官方微博发布了一则《情况通报》。根据通报,目前宁波市公安局已对负有管理责任的交警中队负责人王某、当事民警舒某某、辅警沈某某、辅警余某某作出停止执行职务的决定。
通报一出,看看网友是如何评论的:
就像网友评论的那样,不敷衍、有担当,不管是不是执法者大家都要敬畏法律,每个人都应该敬畏法律!
编辑:田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