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通报2起违反农村"三资"管理规定问题
清风北京

2020-03-27 06:00


清风北京

日前,北京市延庆区纪委区监委对2起违反农村“三资”管理规定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2起典型问题是:

1.延庆区大庄科乡大庄科村干部集体研究、虚假列支套取村集体资金问题。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时任大庄科村党支部书记田玉华组织召开村两委会议,经村财务专管员沈红军提议,田玉华、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张振海、村党支部委员于淑珍、村民委员会委员庞秀英共同研究,决定以虚列车工的方式结算2017年村集体发放生日蛋糕、春节演出及日常招待餐费等支出,共计23850元。后田玉华授意沈红军制作虚假工资表,套取村集体资金结算了上述费用。以上5人行为违反农村“三资”管理规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田玉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沈红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振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于淑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庞秀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延庆区大庄科乡霹破石村干部集体研究、虚列人名套取生态管护资金问题。2015年6月,时任霹破石村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杨春德组织召开村两委会议,杨春德提议通过虚报护林员的方式套取护林员公益岗位补贴共计16000元,用以支付村内“红色旅游”讲解员工资,时任村党支部委员王所田和杨付全、村民委员会委员杨桂红均表示赞同。杨春德、王所田、杨付全、杨桂红4人行为违反农村“三资”管理规定,杨春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所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付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桂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应晓燕


打开APP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