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儿子砍成重伤无法获赔,被害人收到检察院7万余元救助金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安然

2021-05-11 10:09 语音播报


城事

被自己儿子砍成重伤的当事人,没有办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本就生活拮据的她除了自己住院治疗外,还得负担儿子的住院费和孙子的生活费。东城检察院5月9日发布消息说,在东城区检察院近期组织的司法救助金公开发放活动中,副检察长郝润栋为这起案件当事人送去7万余元的司法救助金。

据东城检察院的消息,这起案件中,精神病患者张明(化名)在家里发病时,持菜刀砍伤了他的母亲赵莉(化名),导致赵莉失血性休克,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身体损伤程度达重伤二级。检察官欧阳明在审查裁判结果时发现,由于赵莉和张明是母子关系,且张明身患精神疾病,赵莉在遭受犯罪侵犯后,无法通过诉讼获得经济赔偿。欧阳明马上意识到,这个案件存在开展司法救助的可能,便主动联系赵莉。初步询问后,欧阳明了解到,赵莉是北京某工厂下岗职工,其丈夫早年间被买断工龄,二人的退休金仅够维持基本日常生活开销,案发后,生活更是陷入窘境。

随后,检察官欧阳明对赵莉开展了走访调查。调查中发现,赵莉住院治疗已花费7万余元,被儿子伤害后内心萌生阴影,一直不敢回到作为案发地的家里居住,只能在外租房度日。此外,赵莉还要负担儿子住院的医疗费用以及孙子的日常费用等日常开销,负债累累。欧阳明认定赵莉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予以救助。

为了尽快解决赵莉的经济困难,东城检察院仅用8个工作日便完成了受理、审查、发放救助金等全部程序,并运用调查核实权实地走访、自行取证,以求最大限度地减少被救助人的负担,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为民服务理念。

据悉,东城区检察院共办理五起司法救助案件,已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50万余元,为案件当事人解除了生活之困、后顾之忧,防止了“因案致贫、因案增贫”的情形发生。通过检察官心理安抚、释法说理,被害人的生活逐步走入正轨。


编辑:王雯淼


打开APP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