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送达、即时生效……法院这样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蕾

2020-04-10 17:44


城事

4月9日上午,朝阳法院于线上开庭审理了原告北京某早教机构与被告北京某网络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件当庭宣判:被告支付原告合同款4万余元。法院通过电子送达系统向双方线上送达了判决书。

记者了解到,该案采取小额诉讼程序,一审即终审,判决当即生效。“有了这笔钱,员工的工资就有着落了,大家可以安心回来上班了……”原告北京某早教机构的负责人说。

2019年5月14日,原告北京某早教机构与被告北京某网络公司签订了《网络广告发布框架合同》,约定由被告为原告发布网络广告,原告支付广告费5万元。

因广告效果未达到预期,原告与被告协商后,签订了《合同解除协议书》及《退款协议书》,约定双方合同解除,被告于2019年10月24日前一次性将剩余广告费4万余元退还原告。

今年4月初,原告早教机构已做好全面复工复产的准备,但被告网络公司拖欠的4万余元广告费却迟迟没有到账。

“公司停工停产了3个月,没有任何收入,这笔钱再不退,员工的基本工资都开不出,谁能愿意回来上班……”无奈之下,该早教机构一纸诉状将被告网络公司诉至法院。

4月9日上午,朝阳法院民三庭法官李林强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于线上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全程采用无纸化方式,更无书记员在场记录,而是以录音录像替代纸质笔录。

案件当庭宣判,法庭采用电子送达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即时生效。这也让早教机构的负责人心里有了复工复产的底气。

李林强法官告诉记者,小额诉讼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类案件。北京法院对于案件争议标的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下的案件,可以依职权直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标的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简单金钱给付类案件,当事人双方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李林强表示,在全面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能够快速解决企业间的争议,帮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编辑:王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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