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随队在职消防员的配偶和子女可优先办落户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任珊

2021-07-09 15:48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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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等14个市级部门联合印发的《北京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试行)》,在诸多方面拓宽了对广大消防指战员的保障渠道,其配偶和子女可优先办落户。

办法中明确,相关队伍靠前驻防期间,驻防所在区人民政府对涉及营房和配套设施等保障经费可予以补助;市财政局保障经费为在职的消防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退出人员可享受现有对退役军人的就业培训扶持、自主创业税费优惠等优待政策。

优待保障方面,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为消防救援队伍设立集体户口、在职消防救援人员设立家庭户,支持消防救援人员本人及配偶、子女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在集体户口或家庭户口落户

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相关落户政策及消防救援人员职业特点,研究制定本市新招录、调入、调动工作的消防救援人员落户及消防救援人员随调随迁家属落户等具体实施办法,逐步完善利于消防员招录、有利于队伍稳定的落户政策。经批准随队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配偶、子女,由迁入地公安机关优先办理落户手续。

消防救援人员在家属随迁随调方面,参照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执行,将优先为其家属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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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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